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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源活性炭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4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6】51号)及《关于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6】356号)等有关规定,江苏恒源活性炭有限公司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面材料基本齐全,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9-81680615,85682733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锦绣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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