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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近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暨安全培训会,全市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黄建平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开展专题普法讲解,聚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七项法定安全生产职责,结合危废经营行业风险特点,从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规程、落实安全培训、保障安全投入、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处置等方面进行深度阐释,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单位绷紧安全之弦,把安全生产责任贯穿危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链条,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市生态环境局固体科副科长通报了2025年度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梳理复盘评估发现的台账管理、贮存设施、标识设置、转移管理、内部管控、环境风险定向评价等方面共性突出问题,逐条剖析问题产生根源,针对性讲解整改路径、实操标准与注意事项,指导企业对标评估指标开展自查自纠,补齐管理短板,推动问题闭环整改,切实提升危废全流程规范化管控能力水平。
本次会议特邀安全专家周文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专家立足危险废物经营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结合行业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围绕危废贮存、处置作业环节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现场安全管理等重点内容授课,以案释法,直观揭示违规操作带来的安全与环境后果,为企业做好内部安全管理提供专业指导。
会议强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的关键环节,必须统筹抓好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两项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安全环保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各项要求;二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内部管理体系,细化岗位责任;三要狠抓问题整改,对照省厅规范化评估反馈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四要强化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完善应急管理,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近年来在全省首创《常州市危废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试行)》重点破解两个难题,一是解决危废经营设施“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消除执法人员安全监管本领恐慌。二是解决存量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其完善安全手续提供途径,不能按要求整改的坚决淘汰,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针对企业落实固废处置单位资质审查难点问题,全面梳理一般固废、危废、副产品等环境安全监管要求,编制4套审查清单,围绕主体资质、技术能力、现场管理、合同履约、台账记录等维度,细化审查要点,让企业有据可依、规范履职。
下一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加大帮扶指导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规范化管理各项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与环保主体责任,切实筑牢全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屏障,助力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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