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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长江大保护司法成果,切实提升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在长江保护法实施迎来五周年之际,2月28日,常州法院联合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海事局等单位共同举办“法护长江五载 共筑绿水安澜——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增殖放流活动”。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晓晖,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曾洁,常州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伟,武进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立峰等参加活动。
在活动现场,一条条活泼灵动的适生鱼苗顺着滑道游入长江。本次放流活动共投放珍稀鱼类近4200尾,包括有着“水中活化石”之称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长吻鮠、胭脂鱼等。这些鱼类的放归,将有效补充长江流域的珍稀水生生物种群数量,对于修复长江鱼类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活动同步在南京、无锡、镇江等省内沿江城市共同举行,形成了覆盖全流域、联动共护母亲河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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