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常州经开区枢能15万千瓦3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220kV进线建设工程
|
经开区
|
常州枢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包含3项子工程:
(1)新建横山变~枢能储能电站220kV线路:1 回,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04km,新建杆塔13基。
(2)220kV黄西4K51线还建线路:1回,线路路径长0.54km,其中利用原有导线架线路径长0.14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21km;恢复1回架空线路径长0.19km(与线路③同塔双回架设);新建杆塔2基。拆除杆塔1基,拆除1 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36km(其中0.2km与线路③同塔双回架设)。
(3)220kV山牵25A6线还建线路:1回,线路路径长1.37km,其中利用220kV山牵25A6线03#-06#杆塔补挂一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97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21km,恢复1回架空线路径长0.19km(与线路②同塔双回架设)。拆除1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2km(与线路②同塔双回架设)。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敏感目标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下方距地面1.5m处满足耕地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
(二)输电线路应尽量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保持足够高度,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应要求;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应要求。
(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沉淀池、表土堆场、牵张场、跨越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