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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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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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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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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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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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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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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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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泰光学(常州)有限公司110kV进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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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核审〔202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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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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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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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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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12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220kV、110kV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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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核审〔202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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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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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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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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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232省道)110kV顺西7718线剑马支线001#~顺西014#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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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核审〔202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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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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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1我局对上述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 编:213022
附件1:19.pdf
附件2:20.pdf
附件3: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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