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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0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19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1680615

传真: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10月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金丰村西连头188号

常州永盈环保科技有限公

江苏蓝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利用原有厂房进行适应性配套提升改造。淘汰人工清洗机等生产设备,购置全自动清洗机、撕碎机、破碎机、造粒机、内胆桶开盖机、压榨、压块打包机等共计19台(套)低能耗高效率设备,提升改造原有废气处理装置,并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技改后全厂可实施年处置利用200L废铁桶3000吨,200L废塑料桶900吨,废吨桶1100吨,金属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含油废金属废物16000吨,塑料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2000吨,塑料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含油塑料废物9500吨,废玻璃试剂瓶1000吨,合计33500吨/年。年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废物5000吨。技改后全厂可形成年产约1.6万吨炉料(破碎料、铁皮)、塑料制品68.1万件、碎玻璃993吨、翻新200L铁桶17.5万只、翻新200L塑料桶9万只、翻新吨桶1.35万只、可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5000吨的生产能力。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 2025年10月9日,建设单位在其公司网站发布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 2025年10月9日,建设单位在其宣传栏及横山桥镇金丰村村委宣传栏张贴了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和10月17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6年7月13日,建设单位在其公司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①11#厂房、13#厂房原料贮存废气以及经干式过滤预处理后的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粉尘一并接入厂区1#废气处理设施,经“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

②9#厂房喷漆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处理装置(Ω型桶身喷漆室配套过滤棉处理漆雾,桶面喷漆室设置配套装有水帘装置处理漆雾)处理后,与注塑、吹塑、造粒废气一并接入2#废气处理设施,经“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2#)排放;

③8#厂房破碎、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及原料贮存废气一并送至3#废气处理设施,经“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3#)排放;

④4#厂房、6#厂房倒残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3#厂房、4#厂房、5#厂房、6#厂房产生的贮存废气、2#厂房含油废金属预处理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并送至4#废气处理设施,经“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4#)排放;

⑤2#厂房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1套设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5#)排放。

⑥未捕集的工艺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厂区排水系统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次清洗废水收集至高浓度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与二次清洗废水、喷漆水帘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至低浓度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后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排放。职工生活污水接管进常州东方横山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三山港。

(3)固废

项目依托现有1个次生危废仓库(300m2),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厂内规范贮存。项目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包括倒残液、废标签、过滤残渣、喷漆漆渣、抛丸漆渣、磁选残渣、废矿物油、含油滤芯纸/橡塑、油水混合废液、含油金属块、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除尘器收集粉尘、污泥、蒸发器残渣、生产线浓水、实验室废液,其中废包装桶、废包装袋根据其规格和材质纳入项目相应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自行处置;含油金属块委托相关单位用于金属冶炼;其他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处置。

(4)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屏蔽、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东、南、西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限值。

(5)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采取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项目涉及重点污染防渗区包括各生产厂房、原料贮存区、原辅料仓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和次生危废仓库,均已落实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 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污染防渗区包括成品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及办公楼,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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