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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专用材料及助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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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侧、东关路北侧、常青路西侧、城东路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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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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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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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用地40亩,新增建筑物厂房两栋,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作为2#厂区),同时利用其屋顶建设1.2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采购自动化搅拌混合设备、全自动灌装线、节能型烘箱、实验室设备等国产设备约305台(套)等,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电子专用材料及助剂20万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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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 2026年7月17日,建设单位在其公司网站发布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6年7月17日和7月20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 2026年8月20日,建设单位在其公司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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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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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①润湿、冷却、切割/切削用电子化学品和清洗剂生产过程中固体原料拆封时产生的颗粒物经设置在拆封口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P1排气筒排放;
②润湿、冷却、切割/切削用电子化学品和清洗剂生产过程中液体料投料及产品灌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设置在排气口和出料口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二级水旋喷淋+除水+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P2排气筒排放;
③制绒用电子化学品,电子助剂产品、剥离液和CMP材料中的研磨液产品生产过程中固体原料拆封时产生的颗粒物经设置在拆封口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2#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P3排气筒排放;
④制绒用电子化学品,电子助剂产品、剥离液和CMP材料中的研磨液产品生产过程中液体投料和产品灌装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设置在排气口和出料口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2#二级水旋喷淋+除水+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P4排气筒排放;
⑤危废仓库废气经密闭吸风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⑥未捕集的工艺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厂区排水系统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排放。本项目去离子水制备废水连同员工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进戚墅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
项目新建1个危废仓库(100m2),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厂内规范贮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包装袋(HW49)、破碎包装桶(HW49)、废试剂(HW49)、清洗废液(HW09)、喷淋废水(HW09)、废活性炭(HW49)、废过滤棉(HW49)、废抹布手套(HW49)和废拖把(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不合格原料、废过滤材料、布袋收尘和废布袋,其中不合格原料由供应商回收,其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处置。
(4)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屏蔽、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
(5)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采取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项目涉及重点污染防渗区包括1#厂房1F、2#厂房1F和事故应急池,均已落实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 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污染防渗区包括1#厂房2F和2#厂房2F,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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