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2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3日-8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2026年8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耐普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船用水系统设备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常环审[2026]36号
2026年8月12日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科辉薄膜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00万㎡高性能汽车保护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常环审[2026]37号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市武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青洋路(老342省道-宜兴界)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常环审[2026]38号
4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铭纳阳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其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常环审[202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