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青洋路(老342省道-宜兴界)工程项目
|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
|
常州市武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全长2.1km,北起武进青洋路一期已建段,向南上跨老342省道、漕夏线后顺接在建的宜兴范蠡大道,止于宜兴界,同步完成现有青洋路一期已建段,即现有路段的跨桥部分改造内容。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局部设置单车道辅道;主线设计速度80km/h,辅道、匝道设计速度40km/h,一般路段路基断面全宽30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共设置桥梁4座(大桥1座、中桥3座),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老342省道互通式立体交叉、漕夏线互通式立体交叉),新建机耕通道1处。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现场公示、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 2026年4月1日,建设单位通过常州环评网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 2026年4月1日,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张贴公示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10日和4月13日两次在《环球时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 2026年6月5日、6月11日,建设单位通过常州环评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1)废气
施工期:环境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沥青摊铺烟气、施工器械的燃油废气以及水域施工清淤底泥产生的恶臭等。沥青摊铺避免在夏季臭氧高发季节实施沥青摊铺作业,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通过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及安装除尘设备、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等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通过优化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机械电气化率,投入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等各类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应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并提高国四标准机械配置占比,严禁车辆超载,禁止使用排放量超标机械及车辆定期保养等,减少施工车辆尾气污染;河塘段路基施工清淤工作开始前施工单位拟通过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窗户,同时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对运输工具进行遮盖,减少滞留时间,在有明显异味时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轻对周边居民产生较大不利环境影响。
营运期:本项目建成后,机动车运行产生的尾气及扬尘可能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空气环境有一定影响,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NMHC。本项目运营期路面通过相关部门定时洒水清扫的方式可降低扬尘的产生量,汽车尾气排放污染可以通过加强道路绿化的维护和管养加以减缓。此外,随着未来汽车技术的发展和新型清洁能源的使用,汽车尾气的污染将逐渐减轻。
(2)废水
施工期:对水环境造成影响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公厕,无公共厕所可依托施工区域,租赁移动临时厕所,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拖运至漕桥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防尘,不向地表水体排放。
营运期:无废水产生,主要水污染来自雨天地表径流。本项目路面、桥面布设了完整的排水系统,并针对生态管控区跨越区域路(桥)段设置径流水收集系统,将路面和桥面的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在桥梁大堤两侧各设置隔油沉淀池(兼事故池),当发生危化品运输事故泄漏时,切换阀门,使事故水进入事故池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周边水体或鱼塘。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措施,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车辆进出场地的行驶路线和时间,避让现住居民区,加强对工程车辆管理,注意限速行驶,文明驾驶以减少交通噪声,减少本项目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营运期:本项目采用低噪路面,合理设置绿化带,加强交通管理,注意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设置超速监控、敏感段标识等噪声缓解措施,减少噪声污染。拟对4处敏感点约10户安装隔声窗,以确保敏感点处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拟对2处敏感点采取设置410m长、4m高声屏障,噪声削减量可达6~13dB(A),以确保敏感点处室外声环境质量达标。
(4)固废
施工期:主要来自工程弃土、建材损耗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沉淀池废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残渣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间各种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对不能利用的废弃建筑材料应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通过采取一定的扬尘控制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贮运环节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营运期:主要为道路沿线过往司乘、行人产生的垃圾,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垃圾或其他废旧材料。运营期固体废物以平时环卫、路政部门清扫的路面垃圾为主,均可得到及时清运,故对环境影响很小。
(5)环境风险
施工期:主要为泥浆和施工机械油品泄漏风险。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的管理,强化施工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严格落实施工期间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杜绝泥浆泄漏、溢油事故发生,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要求,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营运期:主要为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风险,在营运远期,运输化学危险品在本项目路段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最大风险概率约为0.00001190次/年,风险概率极低。运营期加强桥梁护栏防撞设计、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应急预案保障的情况下,可以有效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事故的环境影响范围与影响程度处于可以接受范围内。
(6)生态环境
根据《青洋路(老342省道—宜兴界)工程符合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以及《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洋路(老342省道-宜兴界)工程符合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有限人为活动的论证意见》,本项目以路基、路面和桥梁形式穿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永久占地数量占上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比例较小。工程建设不在该区域内设置大临工程,通过加强施工期施工管理、采取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后,项目建设不存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要求禁止的行为,项目建设不会对上述生态空间管控区的主导生态功能造成影响。
|
|
2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其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项目
|
武进高新区新阳路以东、顺龙河北侧
|
常州铭纳阳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武环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购置土地24354平方米,新建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40152.75平方米,购置成型设备、插纸设备、注塑设备、叠压设备等设备484台(套),形成年产定子、转子等驱动电机核心总成零部件90万套的生产能力;同时购置三坐标、拉拔力检测仪等设备46台(套),开展配套研发中心建设,对驱动电机与核心零部件及其生产用成套装备进行研究、开发、试制,并建设智能车间展厅。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 2026年4月20日,建设单位在其公司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和5月6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 2026年5月9日,建设单位在其公司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1)废气
车间二:①焊接、激光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2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②涂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28m高(DA003)排气筒排放;③滴漆、浸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涂覆后固化、滴漆后固化、浸漆后固化废气经风机密闭收集,合并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8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车间三:①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28m高(DA002)排气筒排放;②涂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28m高(DA004)排气筒排放;③滴漆、浸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涂覆后固化、滴漆后固化、浸漆后固化废气经风机密闭收集,合并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8m高(DA006)排气筒排放;④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危废贮存废气经风机密闭收集,合并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8m高(DA007)排气筒排放。
未被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厂区雨水依托雨水排口排入周边水体;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无工业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
项目新建1个危废仓库(110m2)和1个一般固废库(110m2),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厂内规范贮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胶罐(HW49:900-041-49)、废漆料(HW12:900-252-12)、废漆桶(HW49:900-041-49)、废油桶(HW08:900-249-08)、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绝缘纸、废漆包线、废铜屑、废钨针、废钎料、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塑料、废包装材料、废滤筒、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单位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含有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
本项目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
(5)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采取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项目涉及重点污染防渗区包括各生产车间1F、事故应急池等,均已落实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污染防渗区包括各生产车间2F和3F,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