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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3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4日-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8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建年产1500万㎡高性能汽车保护膜项目

金坛区

江苏科辉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科辉薄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000万元于租赁金坛区尧塘街道迎春路99号空置厂房14000平方米,购置涂布机、分切机、流延机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高性能汽车保护膜1500m2(汽车漆面保护膜600m2、改色膜300m2、智能隔热玻璃膜600m2)。项目已经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坛发改备[2025]334号)。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20251128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热点网站上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5122日和123日两次在“环球时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202661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环评网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中的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有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蒸汽发生器强排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常州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依托出租方(祥恒(常州)包装有限公司)设置的1个污水接管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积极回应公众合理环境诉求。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有关要求。

(七)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台账备查。及时根据跟踪监测情况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船用水系统设备制造扩建项目

天宁区

常州耐普德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建设船用水系统设备制造扩建项目,租用常州武澄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厂房1500平米,外购钢铸件,购置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立式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油漆涂装线、装配生产线、抛丸机等设备共25/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船用配套阀门、装置类产品10000只的生产能力。项目已于2025年取得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20251110日,建设单位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51111日和1121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 202664日,建设单位在化龙巷官网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进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项目依托出租方(常州武澄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设置的1个污水接管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消声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功能区对应的标准限值。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积极回应公众合理环境诉求。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有关要求。

(七)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台账备查。及时根据跟踪监测情况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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