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滆湖近岸带水生态修复工程(滆湖环湖大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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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前黄镇、南夏墅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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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源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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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常武常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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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武进区滆湖高新片区、湟里片区及前黄片区,建设内容如下:
①滆湖堤防改造贯通总长度16023m,其中高新片区2354m,湟里片区8592m,前黄片区5077m(含桥梁范围)。
②移位翻建泵闸9座。包括斜湖头浜涵闸、新渎河泵闸、无名河道涵闸、横渎浜泵闸、古渎浜节制闸、狗渎浜节制闸、庙渎浜节制闸、武宜河泵闸、太平港节制闸。其中2座为直径1.5m管涵;4座为单孔净宽4.0m钢坝闸;3座为单孔净宽4.0m、系统设计总流量2.0m3/s的泵闸。
③新建桥梁7座。涉及大洪港、小洪港、油车港、太滆运河、平沟浜、小沟浜、上枉河7条支河,新建支河桥梁7座。
④新开河道1091m(含护岸2196m)。连接河1沟通尧渎前浜至庙渎浜,连接河2沟通五家顶浜至武宜河。
⑤整治现状护岸234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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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 2026年4月27日-5月12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29日和5月6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27日-5月12日期间在周边敏感点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 2026年5月13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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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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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新开河道恶臭和摊铺地面沥青烟。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标准,施工机械尾气和摊铺地面产生沥青烟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新开河道产生的H2S、NH3、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施工期时间较短,废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2)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排放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城镇污水处理厂,施工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962-2015)。本项目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对水泥砂浆拌和车辆冲洗废水、基坑排水、基础施工等过程产生的基坑排水进行沉淀处理,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拌和机冲洗、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3)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人员生活垃圾、工程弃方及施工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工程弃方堆存永久占地范围内优先用于堤防用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应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堆放在生态红线及水源保护区内。
(4)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在运输车辆途经居民集中区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要求。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施工期间通过采取源头控制、渗漏防控等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本项目沉淀池拟采用三级沉沙池,设计尺寸底部采用20cm 厚的混凝土浇筑,四周采用24cm的砖护砌,表面采用2cm 厚度水泥砂浆抹面。
(6)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涉及滆湖重要湿地(武进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工程建设为生态工程,虽然工程建设期间短期会对滆湖造成影响,但工程建成后,有利于调蓄水源、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更好保护滆湖水生态环境。本项目已取得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滆湖近岸带水生态修复工程(滆湖环湖大堤建设项目)项目符合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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