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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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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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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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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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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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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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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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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捷锐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扩建2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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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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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捷锐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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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租赁常州兴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常州经开区丁堰街道华丰路75号2幢一楼场所,并将原有检验场所均搬迁至常州经开区丁堰街道华丰路75号2幢一楼,建设2座固定式 X 射线探伤房(1#探伤房及 2#探伤房),配备11台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450kV、最大管电流10mA,开展探伤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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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确保X射线探伤房屏蔽效果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的要求,并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定期检查X射线探伤铅房门机联锁、工作状态指示灯和放射性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四)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除佩戴个人剂量计外,还应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便携式X-γ剂量率仪。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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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50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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