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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9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22日-202512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1680615

传真: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121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5000/年玻璃纤维毡配套用高性能玻纤粘结剂扩建项目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5079万元人民币,对现有精细二车间年产1000吨玻璃纤维毡配套用高性能玻纤粘结剂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新增5000/年玻璃纤维毡配套用高性能玻纤粘结剂的生产能力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2025825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环评网及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5826日和828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20251011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环评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①精细二车间投料(前道)、切片工段废气分别经新增的袋式除尘预处理后,与精细二车间酯化反应、冷却放料工段废气一并经新增的水吸收+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由精细二车间设置的15m高排气筒(18#)排放(新增);精细二车间投料(后道)、筛分、包装工段废气依托现有袋式除尘处理后,由精细二车间设置的15m高排气筒(7#)排放(依托原有)。

②危废仓库一废气依托现有碱吸收+水吸收+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瑞盛新车间设置的27m高排气筒(4#)排放(依托原有)。

③导热油炉废气收集后经25m高排气筒(1#)排放(依托原有)。

2)废水

厂区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全厂设有一个雨水排放口、一个污水接管口。一为雨水系统,厂区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二为污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废气吸收废水、酯化废水经1#污水站及2#污水站(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回用于1#循环冷却系统、2#循环冷却系统补水,2#污水站产生的浓缩水经管道汇入排放池达标后接管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固废

本项目依托原有危废仓库一(乙类),危废仓库一(乙类)占地面积150m2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分析检测废液、布袋捕集粉尘、废矿物油、车间清扫废物、废活性炭、物化污泥等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化污泥作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音,噪声主要为机械运转噪声,噪音为85dBA)左右,通过消音、减震、隔声、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贡献值达标。根据预测,在采取噪声治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针对污染特点设置地下水、土壤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包括:厂区道路、办公楼;重点污染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精细二车间)、仓库(瑞盛原料仓库、瑞盛成品仓库一)、危废仓库一、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作事故应急池)、1#污水站及2#污水站、1#循环冷却水池及2#循环冷却水池。一般防渗区应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混凝土硬化地面,厚度不低于100mm,同时定期检查维护防渗层完整性,以降低污染物渗漏风险。

本项目重点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执行。生产车间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8的高标号防水混凝土,并且在地面施有厚度不小于2mm的环氧树脂防腐防渗涂层,防腐防渗涂层无裂缝、无空鼓。生产车间及固废贮存场所的防渗层设置于地面以下,并在地面以上配套检漏设施,便于及时发现跑、冒、滴、漏现象。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等效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1.0×10⁻⁷cm/s的黏土层,具体措施包括黏土垫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复合防渗结构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可满足相关防渗技术要求。

2

江苏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2万吨功能涂料项目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港三路55

江苏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内销售市场的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扬瑞拟投资14757万元,在现有厂区内 “扩建年产3.2万吨功能涂料项目”,主要包括:1、新建生产车间C,建设年产7000吨食品罐涂料和25000吨水性全喷漆生产线。2、新建分析中心,专门配套本项目生产过程的分析检测。3、为提升仓库D的火灾危险性等级,原仓库D拆除一间,由丙类仓库提升改造为乙类仓库,主要存放油性全喷漆、油性清漆、食品罐涂料等。为扩大丙类成品及原辅料储存量,原1层仓库E拆除,原址新建3层丙类仓库,主要存放水性全喷漆等。4、罐区现有双酚A储罐(闲置)储存物料调整为丙烯酸树脂,将已建生产车间B内现有双酚A中间储罐(闲置)储存物料调整为环氧中间体。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2025812日,建设单位在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5812日和815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20251021日,建设单位在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①生产车间A含尘废气经脉冲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20m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依托原有);

②储罐废气、生产车间A有机废气经三级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气经催化氧化处理)处理后,依托现有通过130m高排气筒(2#)有组织排放(依托原有);

③危废仓库贮存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通过120m高排气筒(3#)有组织排放(依托原有);

④生产车间C工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经三级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气经催化氧化处理)处理后,通过130m高排气筒(4#)有组织排放(新增);

⑤分析中心分析检测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20m高排气筒(5#)有组织排放(新增)。

2)废水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部分回用于生活用水、其余部分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一并接管进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接管浓度满足接管标准。

3)固废

依托现有一座占地面积为371m2的固废贮存场所(按照甲类仓库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用于存放厂内危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过滤残渣、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劳保用品、清洗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检验室废物、废过滤棉、废沸石、废催化剂、含氮废液、废溶剂、涂料均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作为一般危废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音,噪声主要来源为各类泵和风机,噪音为85dBA)左右,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绿化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土壤及地下水

企业原厂区已设置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并落实了相关防渗措施。其中一般防渗区自上而下采用人工大理石或水泥防渗结构,路面全部进行粘土夯实、混凝硬化。重点污染区的防渗已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及《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设置,生产车间已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采高标号的防水混凝土,车间地面集中做防渗地坪。

本项目针对污染特点设置地下水、土壤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包括:综合楼、变配电室、厂区道路;重点污染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A、生产车间B、生产车间C、生产车间D、仓库A、仓库B(危废仓库)、仓库C、仓库D、仓库E、罐区、卸车区、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分析中心、生产辅助用房。

一般防渗区自上而下采用人工大理石或水泥防渗结构,路面全部进行粘土夯实、混凝硬化。如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

重点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及《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中规定的要求。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采高标号的防水混凝土,车间地面集中做防渗地坪。装置区、仓库、危废仓库、储罐区防渗措施设置于地面以上,便于跑、冒、滴、漏的直接观察;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采用高标号的防水混凝土;地坪做严格的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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