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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4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5日-202511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1680615

传真: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11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水环境整治工程

2025年度工程项目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竺山湖湖区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江苏蓝智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态清淤工程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选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对底泥实施生态清淤,共疏浚底泥总量151.3m3,疏浚面积7.27km2。清淤土方通过管线输送至固化场进行板框压滤固结,固化土堆于前黄镇弃土区和雪堰镇弃土区。水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包括流泥捕获工程和水生植物群落构建,流泥捕获工程为分别在太滆运河和雅浦港入湖河口垂直于水流方向各布置一条流泥捕获槽,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工程为在北部近岸区共恢复水生植物139.4万平方米,设置围网消浪单元22千米。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2025721日,建设单位在江苏蓝智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5723日,建设单位在江苏蓝智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5724日和729日两次在“现代快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 2025812日,建设单位在江苏蓝智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及底泥散发的恶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采取措施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和遮盖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尽量选用清洁能源车、机械;淤泥堆放时喷洒除臭剂,以控制恶臭气体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造成影响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船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固化场余水。本工程施工营地位于雪堰镇,市政污水管网已接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接管市政管网进江苏大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船员生活污水由船工自行交由当地海事部门指定的公共接收点集中收集处置。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施工过程中用水。固化场余水经物理沉淀+化学絮凝+微生物处理+曝气+水生植物净化处理后达标排入临近河道。

3)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建筑垃圾、底泥固化土及船舶油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船舶生活垃圾船工自行交由当地海事部门指定的公共接收点集中收集处置;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作为一般固废由施工单位合规处理;底泥固化土运至弃土区,项目结束后,对弃土区开展场地调查,土壤达标由常州市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覆土,后续由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和雪堰镇人民政府负责复垦,土壤不达标则应统一委托处置;船舶油污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船舶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消声措施,并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在运输车辆途经居民集中区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减少本工程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5)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通过采取源头控制、渗漏防控等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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