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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1680615
传真: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8月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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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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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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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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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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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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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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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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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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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能(常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原有装置调整产品结构及储存物料调整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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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兴塘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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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能(常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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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现有厂区内的原有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均无新、改、扩建),在现有产品总产能(4473吨/年汽车及工业设备维护保养类产品)不变的前提下,调整产品结构,变更(含新增)产品方案,同时利用现有储存设施(储罐及仓库)调整储存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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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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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①生产车间及储罐区废气
生产车间及罐区(液体化学品罐区)废气经两级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
②危废仓库废气
危险废物贮存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有组织排放。
③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质检分析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3#)有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初期雨水经经厂内收集预处理后回用至产品生产、废气吸收用水,不外排。
(3)固废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厂内规范贮存。本项目依托原有一座占地面积为240m2固废贮存场用于存放危废,储存能力均满足全厂固废贮存需求。本项目产生的废罐、水浴检验废液、废气吸收废液、设备清洗废液、实验室废液、车间清扫废物、废活性炭、报废产品、200L废包装桶、1000L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反渗透浓水拟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反渗透膜作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置。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为风机,噪声源强80dB(A),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同时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可有效地降低其噪音污染。根据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不新增用地。厂区内分区采取防渗措施,从源头控制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企业厂区内已设置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成品仓库、危废仓库、储罐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后期雨水池)及一般防渗区(技术用房、消防水池、门卫和厂区道路等),重点防渗区域均已实施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基础防渗层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并进行0.1m的混凝土浇筑,最上层为2.5mm的环氧树脂防腐防渗涂层,防渗系数小于10-10cm/s。重点防渗区域配备防渗漏应急物资,并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一旦发现泄漏、渗漏现象,立即采取封堵、修复等措施。一般防渗区地面用在抗渗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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