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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1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1680615

传真: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52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光固化活性稀释剂及副产丙烯酸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江苏省溧阳市南渡镇瑞祥路99

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供地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购置相关设备,调整原先采用丙烯酸为主要原料的生产配方,新增甲基丙烯酸、多元醇、氯化铜、硫酸铜等原料,优化光固化活性稀释剂的生产工艺,对光固化活性稀释剂和副产丙烯酸钠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维持原有20000/年光固化活性稀释剂和3027/年丙烯酸钠的生产能力不变。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新材料车间(二)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新材料车间(一)、新材料车间(二)、新材料车间(三)、罐区等产生的有机废气经RTO处理后通过130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水洗+碱洗+生物药剂三级喷淋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新材料车间(三)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新材料车间(一)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8)有组织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不含氮磷)、生活污水分别经过生产废水管网、生活污水管网接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经废水总排口(DW001)接管强埠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南河。

3)固废

依托原有190m2危废贮存库、80m2一般固废贮存库。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厂内规范贮存。本项目产生的一次水干燥废渣、中和水干燥废渣、成品过滤废渣等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作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以设备运行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设备为反应釜、空压机、风机等,噪声源强75~90dBA),各产噪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同时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可有效地降低其噪音污染。根据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土壤及地下水

厂区内原有项目区域已采取了相关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本项目依托的新材料生产车间(一)、新材料生产车间(二)、新材料生产车间(三)、丙烯酸钠生产区、光固化树脂生产车间、罐区(一)、罐区(二)、乙类仓库、丙类仓库(一~四)、易制爆仓库、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和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作为重点防渗区,已做好防渗措施。地上建筑重点防渗区采取粘土铺地,再在上层铺设10~40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2mm环氧树脂防渗,地下池体重点防渗区采用混凝土池防渗结合防渗衬垫,池体用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面刷涂5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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