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16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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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5月1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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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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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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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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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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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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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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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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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吨/年乙烯基树脂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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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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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华科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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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依托现有的公用工程和储存设施,同时对生产线设备实施技术改造,更换反应釜等设备,利旧部分稀释釜等设备,新增部分灌装等其他设备,项目建成后,削减3000吨不饱和
树脂的生产能力,并新增年产乙烯基树脂3000吨的生产能力,其余产品产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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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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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①车间一反应釜投料粉尘经弹匣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FQ-01)有组织排放;②车间一稀释釜投料废气、灌装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FQ-01)有组织排放;③车间一反应釜投料废气、开环、酯化、加成、稀释工艺废气经焚烧炉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FQ-02)有组织排放;④危废仓库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FQ-06)有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
(3)固废
依托原有62.64m2危废仓库、10m2一般固废仓库。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厂内规范贮存。本项目产生的过滤残渣、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除尘装置集尘、废拖把、废抹布、废矿物油、设备清洗废液等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包装外袋作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本项目主要新增噪声源有隔膜泵及离心泵等,噪声源强80~85dB(A),各产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同时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可有效地降低其噪音污染。根据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土壤及地下水
厂区内原有项目区域已采取了相关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本项目依托的车间一、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丙类仓库、成品仓库、危化品仓库、储罐区、焚烧炉区、危险废物仓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废水收集池、一般固废仓库作为重点防渗区,已做好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采用高标号的防水钢筋混凝土,集中做防渗地坪;接触酸碱部分使用防腐树脂等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地坪做严格的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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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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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内、外饰配件、塑料制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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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红旗村工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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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开普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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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利用现有厂房,对厂房地面、墙面等进行装修改造,淘汰原有部分老旧设备,购置塑料注射成型机、流延机、喷漆线等设备103台(套),提升生产工艺数字自动化水平、减少能耗,提高产品质量,项目技改后形成年新增新能源汽车内、外饰配件5万套、塑料制品2万套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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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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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①本项目注塑、流延成型、吸塑工段产生的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2#排气筒排放。
②本项目移印、喷漆、印刷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换风收集后进入“过滤器+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40米高3#排气筒排放。
③本项目危废仓库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4#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3)固废
依托原有20m2危废仓库、20m2一般固废仓库。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厂内规范贮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油桶、磨床灰、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沸石、油墨渣、废活性炭、洗枪废液、车间清洁废物、地面清洗废液、除铝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废废边角料、废金属、废焊丝、未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物、废滤筒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为生产车间裁切机、印刷机、循环冷却塔、空压机、风机等,噪声源强75~90dB(A),各产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同时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可有效地降低其噪音污染。根据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土壤及地下水
厂区内原有项目区域已采取了相关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本项目喷漆区、移印区、印刷区、甲类储存柜、危废库房、应急事故池作为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采用高标号的防水钢筋混凝土,集中做防渗地坪。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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