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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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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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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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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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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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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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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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钱资湖~水北110千伏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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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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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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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钱资湖~水北110kV线路工程,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7.765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5.25km,电缆线路路径长约2.515km。架空线路中拆除原35kV线路架空通道新建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 2.05km[其中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67km,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 0.38km];利用现有35kV线路杆塔更换导线后升压至110kV 段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1km[其中同塔四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71km,同塔四回(1回备用、1回预留)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14km,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5km];利用现有35kV线路升压至110kV段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0.1km[其中同塔混压四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5.9km,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约 4.2km]。电缆线路中新建双设单敷电缆线路路径长约 0.35km,利用现有电缆通道敷设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2.165km。本项目新建杆塔13基,拆除杆塔14基,拆除线路路径长约2.0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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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敏感目标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等场所时工频电场强度须满足10kV/m的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应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沉淀池、表土堆场、牵张场、跨越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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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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