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6900617
传真: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8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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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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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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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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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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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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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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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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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邻(对)氯甲苯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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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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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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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自身发展需求,新东化工拟投资13036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开展年产2万吨邻(对)氯甲苯改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万吨邻氯甲苯、0.8万吨对氯甲苯,联产0.12万吨二氯甲苯溶剂、2.007万吨盐酸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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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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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①生产区废气经“冷冻+两级碱喷淋+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30);
②污水站废气经“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
③盐酸储罐废气经“水吸收+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
④甲苯储罐废气“经冷冻+两级碱喷淋+活性碳纤维吸附脱附+催化氧化”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
⑤危废仓库废气经碱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19);
⑥生产过程未完全捕集废气无组织排放。企业生产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防止和减少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
(2)废水
全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废气喷淋废水、废气处理中活性炭纤维脱附废水经厂区有机污水站处理,新增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厂区无机污水站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水一起达标接管至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固废
依托原有450m2危废仓库。分层废液、废催化剂、蒸馏残渣、废填料、污泥、冷凝废液、废活性炭纤维、废机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项目新增噪声源有冷却塔泵机、生产区泵机和风机等,噪声源强80~85dB(A),各产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保持设备良好运行,可有效降低噪音污染。
(5)土壤及地下水
厂区内分区采取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从设计、管理、物料运输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减少污染物的泄漏途径。和本项目相关的原有构筑物包括污水站、危废仓库、储罐区(含装卸区)、事故应急池一、事故应急池二、初期雨水池、仓库、生产区等为重点防渗区,已落实防渗措施。新建区域重点防渗区为生产区(氯化区、精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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