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6900617
传真: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6月1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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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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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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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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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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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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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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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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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7.7万吨/年副产盐酸提质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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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长江北路1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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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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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副产盐酸100912.4吨/年,为进一步满足客户对副产盐酸品质的要求,拟投资500万元建设“7.7万吨/年副产盐酸提质改造项目”,该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购置原酸罐、吸附出酸罐、树脂捕捉器、精密过滤器、冷凝器、吸附柱等设备18台(套),在原有除油、除铁工序后增加“纳米吸附”工序,进一步去除副产盐酸中的有机物,提升7.7万吨/年副产盐酸品质。项目建成后,全厂副产盐酸仍为100912.4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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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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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冷凝产生的不凝气通过管道连接收集,盐酸储罐废气采用管道软连接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现有“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入5万吨/年对/邻氯甲苯废气处理设施中“两级活性碳纤维”工段处理,尾气依托30m高排气筒(DA009)有组织排放。
(2)废水
全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收集进厂区污水站,进无机处理系统经“中和+调节、曝气+混凝”处理后接管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固废
本项目依托现有450m2危险废物仓库;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厂内规范贮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冷凝废液、污泥、废碱液、废树脂和废机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通过采取隔声、减震、厂房屏蔽等措施进行降噪,降低对厂界的影响。
(5)土壤及地下水
厂区分区采取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从设计、管理、物料运输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减少污染物的泄漏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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