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江苏省实际,编制了《2023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鼓励以城带乡,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服务向农村延伸、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推进已建设施提升改造等要求。常州市高效落实省、市各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五统一”的要求,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函》和《常州市农村污水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已有的生态环境数据中台,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以“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监管为“小切口”,“另辟蹊径”借助数字化手段,打造农村污水设施的“多层数据监管、多跨部门协同以及多源问题闭环”三大应用场景,系统构建高效、精准、智慧联动的市级农污设施监管 “一张网”,以此撬动常州市各部门完善对农村污水治理监管的细化履职,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推动多层数据全量汇聚监管,让“智慧监管”成常态
▲常州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管”驾驶舱
聚焦全市各区农污设施建设模式多样、监管主体多元、数据资源分散等问题,统筹摸底全市农污治理职能和管理流程,主动为农污设施达标监管“问诊送药”。一是重点监管数据汇聚,与市供电公司、地方水务集团、区生态环境局等多方协作统计,建立并联入全市3086套农污治理设施的“一设施一档案”信息库,通过反复核对设施在线位置、培训数据对接填报方式,全量采集乡镇、村、区农污设施流量、能耗、泵站、在线监测、运维等数据资源,其中设施用电监测联网率达98%、流量20T以上农污设施流量接入率达42%、监督性监测数据汇集率95%,为全市农污设施运行监管开展提供了信息基础。二是污水达标排放分析,按照100吨以上、20吨-100吨、20吨以下三个维度对农污治理设施的监督性监测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对个别超标率较高的区域进行预警通报,及时排查出农污设施处理效率低、排放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优化了农污设施管理效能。
建立多跨部门全程协同机制,让“联防联控”有抓手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时报警地图
直面农污设施监管主体混乱、多方协调难等问题,明晰市(区)、镇(街道)、村三级监管权限,优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重塑线上线下多跨协同运营机制,推进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一是农污设施档案管理,向区环保局、农工局、水务集团等多部门开放档案查看权限,及时公开农污设施的基本信息、电表信息、运维商信息、监测信息,推动信息多方共享。二是健全协同机制,线下明确区环保局、农工局、水务集团等多元管理部门农污设施监管职责,线上按权限向各部门推送农污设施预警信息,及时提醒各方及时解决问题,实现问题的“应管尽管”。目前打通生态环境局、农工局、水务集团三方运维协同渠道,通过责任落实,全市农污设施正常运行率提升至87%。
打造多源问题全链闭环流程,让“全面压实”变现实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针对问题难发现、难交办等问题,对全局数据进行多维分析,构建区局-设施主管单位-区设施运营单位-下属运维单位“四位一体”联动管理体系。一是建立预警规则,根据《2023 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3 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中对农污设施的流量、用电、水质、运行达标的目标要求,设计预警限值和频次,并结合监管要求设置3天办结预警任务要求,推动问题及时办结;二是闭环问题处置,配置预警问题自动下发到区、区派发任务到由设施运营单位、设施运营单位推送运维单位处置、返回设施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集团等)审核的闭环流程,推动系统在各区、单位试运行。自系统试运行2月以来,结合市局逐步完善的督办、调度等管理机制,近半个月的预警任务数已同比下降14%,整体设施正常运行率得到显著提升,有效倒逼了各运营单位提高运维能力,为助力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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