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武进区企业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合规水平的意见》,随着该合作协议的签署,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合力进一步得到了提升。
企业合规就是指,“企业为避免或减轻因违法违规经营而可能受到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避免受到更大的经济或其他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自我治理的企业提升方式。”
一、明确合规指导清单。指导清单中将列明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表现、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风险等级、合规建议等内容,从预防环境行政处罚的角度出发,高度切合企业实际需求,在细节上对经营行为、日常运营、生产活动等方面提出指导建议,方便企业快速准确了解和排查环境行政处罚风险点,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二、制定合规管理指引。结合企业实际,共同探讨制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合规管理指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环保合规组织机构及职责、环保合规计划的内容、环保合规流程的建立、环保合规管理的重点环节等内容,让企业的事前环保合规建设更具有针对性的同时,减少企业的合规成本。
三、协同合规建设结果。检察机关在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时,可就是否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听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并邀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参与合规整改监督评估。检察机关在对涉企合规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后,可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持续跟踪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情况。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回访、听取报告等方式持续监管企业,也可以要求企业针对性增加专项环保合规建设。
《意见》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武进区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协同开展相关工作,提升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治理效能,逐步形成企业行政合规的良好生态。
近年来,武进区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涉罪案件行刑衔接机制,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衔接,不断加强突出环境问题与检察行政公益诉讼衔接,极大促进了全区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和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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