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3月10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一期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开讲,培训班邀请了江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黄剑庭长,以生态环境行政诉讼中发现的执法、履职问题为切入点,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一场题为“从司法审查视角漫谈生态环境执法实务问题”的课程讲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100余人参加集中培训。
自2019年7月,省高院对全省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建立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其中在江阴法院设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黄剑庭长作为法庭负责人,共审结普通行政和环境资源类案件数百件,多起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具有极为丰富的环资审判经验。
本次培训,黄剑庭长主要讲授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如何减少行政诉讼和“败诉案件”;环境行政诉讼败诉的原因分析;行政信息公开案件的特点;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的相关问题;生态环境行政与司法衔接问题;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解析。整个讲授过程内容极为丰富,深入浅出,让参训同志感叹受益匪浅,最后的“问答请教”环节,各直属局法制和执法条线领导干部积极踊跃,在培训会上同黄庭长积极探讨,将本次培训班变成了彼此探讨的大课堂,取得了非常好的培训效果。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黄建平主持本次培训班,对于参训同志的学习态度和积极性表示肯定,并着重强调在严峻的环境形势下,案件数量做上去的同时,案件质量更要跟上去,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法制的审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随着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履职申请类案件数量逐年增大,在此类案件的复议诉讼中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接下来在做此类案件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像做行政处罚案件一样实体和程序同步兼顾,不断提升我们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和履职的水平,继续擦亮我们常州生态环境“铁军”这块“金字招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