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春夏臭氧污染,聚焦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2月24日常州市召开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暨《大气污染防治法》宣贯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市执法局、监控中心;全市7个辖市区板块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全市63个乡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人;印刷、涂装、化工等8个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全市化工、玻璃钢、干燥、印刷、涂料、地板、灯具、汽摩配、加油站等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代表,共计约8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播放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及《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宣传视频片,重点介绍了挥发性有机物来源、危害及污染防治方面的基本知识,并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宣贯。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以近年来我市涉VOCs违法排污典型案例为主题,以案说法、以案为鉴,督促各类企业进一步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水平。部规划院专家围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关键环节排查与管控技术,结合在我市现场帮扶指导中发现的相关情况,从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等10个重点环节,介绍了企业在VOCs排放管理方面的常见问题和对应解决方法。市生态监控中心针对加油站领域介绍了VOCs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汽摩配、玻璃钢、储罐仓储、地板制造等4位行业协会和企业家代表围绕本领域的VOCs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明确指出当前工作中,特别是VOCs污染防治工作中仍存在的明显差距和不足,并就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奋斗目标。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快形成“部门给力、乡镇合力、协会助力、企业发力”的大气污染防治全民共治格局。要正视问题短板,针对VOCs治理源头控制不到位、污染治理不到位、规范管理不到位、监管能力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加快推动逐一整改。
近期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几项专项行动,一是储罐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重点涉VOCs储罐密闭、呼吸阀等开展专项检查;二是车船有机物装卸专项行动,对长江、内河VOCs物料转运储存开展重点排查;三是废气焚烧装置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市重点RTO、RCO炉运行情况、在线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四是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市重点区域加油站开展集中排查;五是活性炭使用、更换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劣质”“不换”等违法行为;六是废气无组织收集排查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园区和重点集群开展VOCs无组织排放全面排查。
人勤春早功不负 不待扬鞭自奋蹄。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提振精神、铆足干劲、奋楫笃行,在全市迅速掀起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热潮,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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