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的排污许可试点工作,即排污许可与移动执法衔接、温室气体环境管理与排污许可证衔接、基于水生态环境质量的许可排放量核定试点研究工作完成现场检查评估。
检查组听取了试点工作汇报,审阅了台账资料,经质询和讨论后,一致认为三项试点工作完成了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工作目标。
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是党中央作出决策部署。排污许可制是整合固定污染源管理各项环境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石”。我市承担排污许可“三项”试点是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排污许可制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探索将温室气体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施路径,研究构建基于水生态环境质量的许可排放量核定方法,推动监测、执法等制度与排污许可核心制度联动监管的有益尝试,试点经验对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探索整合固定污染源管理各项制度具有积极借鉴意义。其中排污许可与移动执法衔接试点工作入选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改革试点典型经验。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检查组及与会专家的意见继续深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拓展试点成果应用,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完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模式和机制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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