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及《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常环规【2017】1号)等有关规定,常州清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危废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书面材料基本齐全,我局依法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2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9-81680615
通讯地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锦绣路2号一号楼三楼)
申请变更内容
法定代表人:蒋晓春
法定代表人:顾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