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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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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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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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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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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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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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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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瓦屋牵引变改接至永和变220kV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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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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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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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包含2项子工程,具体如下:
(1)永和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永和220kV变电站,主变户外布置,现有主变1台(#1),容量为1×240MVA,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220kV架空出线6回,11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110kV电缆出线8回(2回备用)。本期在220kV户外GIS配电装置场地内预留位置处扩建2个220kV架空出线间隔,采用户外GIS布置,不新征用地。
(2)常州瓦屋牵~淦西单线π入永和变220kV线路工程
建设常州瓦屋牵~淦西单线π入永和变220kV线路工程,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3.1km,其中新建220kV 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km,新建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9km。新建杆塔11基。拆除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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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敏感目标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下方距地面1.5m处满足耕地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应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沉淀池、表土堆场、牵张场、跨越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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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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