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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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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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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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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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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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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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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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全电机器人智能控制原材料输送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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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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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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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包含 4 项子工程
(1)厂区1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110kV厂区变电站,户内布置,本期新建1台主变(#1),容量为 63MVA。远景2台主变,容量为1×63MVA(#1)+1×31.5 MVA(#2)。
(2)厂区变110kV线路工程:建设木岗变至厂区变110V架空线路,1回,线路路径长约5.036km,新建杆塔23基。
(3)矿区1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110kV矿区变电站,户内布置,本期新建1台主变(#1),容量为 63MVA。远景规模不变。
(4)矿区变110kV线路工程:建设110kV木农7943 线T接至矿区变架空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4.786km,其中新建双设单架线路路径长约1.904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724km,恢复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58km,新建杆塔19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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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二)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运营期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敏感目标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变电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或接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变电站的排油槽和事故油池应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和事故油污水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沉淀池、表土堆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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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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