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 党建工作 >> 内容
助力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丨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
【信息时间:2023-03-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公司主要做新能源汽车电池壳,清洗工段使用不含氮磷的清洗剂,请问清洗废水是否需要零排放?”“清洗的目的是去除工件表面油污,对照同类型企业,工件表面油污本身含氮磷,所以清洗废水中也会含氮磷。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建议企业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做到氮磷废水零排放。”

“若库房内危废不曾挥发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气体,那是否还要强制上废气处理装置?上废气处理装置的前提是什么?”“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气体净化设施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GB16297要求。”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自觉把生态环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服务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3月23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新能源企业专场接待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忠华参加接待活动。

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比亚迪、上汽时代、东方日升等7家新能源产业链典型企业代表就办理环评手续、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等问题进行咨询,相关负责人员当即进行答复,并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流探讨,积极帮助企业排除发展中遇到的遇到环保工作障碍。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忠华表示,针对会上提出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会派专人进行梳理,跟踪服务,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落实解决方案。此外,将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助力新能源之都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常环〔2023〕12号),通过优化服务、宣传引导等手段,将及时响应企业诉求和主动靠前服务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推动我市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5682738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 邮编:213022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