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被誉为生命之基、万物之母,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工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土壤污染防治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彭冲主任开展专题培训。
《条例》基本框架
《条例》共6章80条,围绕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有空间的宏观布局,又有微观的技术指导,坚持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有效有力防控土壤污染风险。《条例》明确,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塑料防尘网使用以及输油管、加油站等设施的设计、建设和使用中的违法情形,设定相应罚则,加大惩戒力度,强化制度的刚性。
专题培训内容
培训从《条例》的立法背景、土壤污染防治发展历程、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授课内容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启发性。执法人员边听边记,积极思考,踊跃提问,就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探讨。
下一步,常州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人员学法的主动性,突出源头预防,强化分类管理,完善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执法人员土壤污染防治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开展监测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市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为守好一方净土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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