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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9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德龙深加工地块110kV线路迁改工程

溧阳市

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

本工程共包括2项子工程:

1110kV西旧线迁改工程:1回,线路路径长约1.402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km,新建双设单敷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05km,借助已建电缆通道新放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62km,利用现状导地线恢复架线路径长约0.09km,新建杆塔5基;拆除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77km,拆除杆塔4基,拆除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6km

2110kV光明线(同塔淦桥线)迁改工程:2回,线路路径全长约1.93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1.6km,利用现状导地线恢复架线路径长约0.33km;新建杆塔9基;拆除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7km,拆除杆塔8基。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等场所时工频电场强度须满足10kV/m的要求。

(二)本工程2项子工程均一档跨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溧阳市芜申运河洪水调蓄区,不在此区域内立塔。在此区域内施工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倾倒垃圾、渣土,禁止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在建设牵张场、跨越场、临时沉淀池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129日至202212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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