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天宁局主要领导带队与区税务局就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开展了交流座谈。双方就环境保护税征收情况、“费改税”前征收排污费的经验做法、数据信息复核等事项进积极深入探讨。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绿色税法”,也是首部明确写入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内容的单行税法。今年以来,天宁局积极主动与区税务部门对接,建立环保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通知》,明确协作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着重研究环保税管理工作的协调、政策研究、实际工作中存在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法。
绿色生态“1+1>2”,下一阶段天宁局将持续加强两部门密切协作,根据各自业务特长,持续深入企业倾听心声,激励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促进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升级,释放绿色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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