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逃避监管类的案件,不宜过分强调主观故意”
“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还是要收集主观过错方面的证据,并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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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半年度法制员工作会议。会上,各环保所法制员对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现场讨论十分热烈。
法制员作为生态环保执法办案“质检”的第一道防线,是生态环境法制工作的“把关者”。近年来,武进生态环境局结合生态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大力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会上,法规科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处罚执行、新行政处罚法三项内容进行了集体学习,并对案件法制核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剖析,从案件内容、案件程序、案件定性与裁量进行了全面梳理与细致阐述。
副局长顾咏梅指出了精细化法制核审对于规范法制工作的必要性,强调法制核审精神要贯穿于整个执法办案过程,形成全过程审核,做到精准执法、精准审核、规范执法,确保生态环保案件“零差错”。
下一步,武进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法制员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生态环保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通过例会、点评、培训等形式,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三个意识: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争先创优的进取意识、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的创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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