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5月27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肯定成绩、表扬先进、分析形势,部署2021年执法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水平。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龙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琪明、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堵小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晓晖出席会议。
会议解读
会议解读学习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构建“立体、垂直、精准、规范、高效”的生态环境执法现代化“五大体系”。
会议表彰
会上宣读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获部省市表扬的突出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五年四次获得“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高绪会同志获得“2020年度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5名同志被生态环境部表扬、1名同志被省厅表扬、7名同志获市级表扬。
部署重点工作
第一,严格执法。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严字当头、重拳出击,严查大案要案、完善行刑衔接、保持高压态势,凝心聚力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规范执法。将严守规范作为开展执法工作的红线、生命线,坚定不移,常抓不懈,完善制度建设、巩固移动执法成果、提升服务水平,以规范高效的执法行为实现对污染源的有力有效监管。
第三,精准执法。围绕“水、气、土”等要素,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积极开展“靶向性”“点穴式”执法检查,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第四,做实信访调处。信访维稳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把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矛盾攻坚化解,坚决压降越级信访,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五,加强应急管理。继续做好应急值守与响应,履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零报告、饮用水源地相关信息报告责任,稳步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局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了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对2021年全市执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增加大局观念,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战略目标,勇担重任、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
第二、彰显常州特色,保持“优等生”地位。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结合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全面开展“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活动;强化考核约束激励,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第三、坚持依法规范,展现“正规军”风貌。以提高执法效能18项制度机制为总纲,完善履职责任制度,强化现场检查计划,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现代化,全方位体现“正规军”素养。
各直属局、局各处室、相关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执法局(含执法分局)领导班子等五十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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