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秦文秋主任、法工委许玲主任带队一行5人来我局开展《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调研,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龙,相关职能处室及立法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调研座谈。
张龙副局长从《条例》起草准备的情况、立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计划开展的工作三个方面做了汇报,明确表示虽然受水生态涉及范围广、管理部门多、上位法庞杂等因素影响立法工作存在一定难度,但我局将立足常州实际情况,全力推进立法工作,保证完成立法任务。
许玲主任介绍了《条例》立法的背景,建议要按照正式立法项目的要求来开展工作,在立法体例上要从点入手,以问题为导向,避免大而全,同时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
秦文秋主任充分肯定了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并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了三点建议:一是要求立法要具有全局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二是建议立法工作小组成员应吸纳其他相关部门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加入;三是认真开展调研工作,摸清常州的实际情况,学习先进地区立法经验。
调研组成员听取介绍后,就有关问题与我局座谈人员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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