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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7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7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常州天目湖~余桥220kV线路工程

溧阳市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

共包括3项子工程:

1220kV天目湖~溧阳线路工程:新建220kV天目湖~溧阳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9.9km,其中新建220kV四设双挂线路路径约6.5km220kV同塔双回路3.4km

2220kV天目湖-余桥线路工程:新建220kV天目湖~余桥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3.6km,采用同塔双回架设。拆除现有双回220kV天溧线4.3km,拆除现有双回220kV天中线0.13km,拆除现有双回220kV中余线0.29km,拆除220kV杆塔18基。

3110kV余广、关桥线路迁改工程:新建110kV余广、关桥迁改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55km,其中新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1.1km,新建 110kV双回电缆线路0.45km;拆除现有双回110kV 余广、关桥线0.8km,拆除110kV杆塔3基。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等场所时工频电场强度须满足10kV/m的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27日至20212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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