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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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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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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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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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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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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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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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沿江铁路常州东牵引站配套220kV供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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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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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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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横山变至常州东牵引站220kV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8.20km,其中新建220kV双设单架线路路径长约1.60km,新建220kV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6.30km,新建220kV 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30km;拆除原220kV 黄西线单回线路长约2.45km,拆除原220kV利西线单回线路长约2.50km,拆除杆塔16基。
(2)建设暨阳变至常州东牵引站220kV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2.60km,其中新建220kV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 0.50km,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 2.1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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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等场所时工频电场强度须满足10kV/m的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禁止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等,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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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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