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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3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发布日期:2021-02-03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常州新龙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新北区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

1)建设110kV新园线π入新龙变线路、110kV卞春线T接入新龙变线路,3回,线路路径总长约 1.50km,其中新建110kV同塔四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约 0.75km,新建四回电缆沟敷设三回1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约 0.75km

2)建设110kV新园线改接入薛家变电缆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0.12km。拆除原110kV新园线#1塔至新桥变单回线路、原110kV新薛线#2塔至新桥变单回线路,拆除线路路径总长约 0.10km

3)建设110kV新区线T接入戴墅变电缆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 0.025km

4)建设110kV三西线改接新戴线线路,本期拆除原户外干式终端,新建复合套管式户外终端,恢复电缆终端至架空线之间引下线,拆除原砖砌电缆井,新建钢筋混凝土直线井1只。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本工程拟进入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新农生态公益林,禁止在此区域挖砂、取土和开山采石;野外用火;排放污染物和堆放固体废物;其他破坏生态公益林资源的行为。

(五)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23日至2021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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