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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2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12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10kV新建线路工程

溧阳市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220kV中关村变至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10kV线路,1,线路路径总长约2.30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8km,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40km,双设单挂线路路径长约1.62km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工频电场强度须满足10kV/m的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112日至20211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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