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10月,全市PM2.5浓度为3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优良天数比例为82.5%,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两项指标阶段性实现省同期考核目标要求。
全市国、省考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分别为87.5%、90%,国考断面同比持平,省考断面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
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万人(次),检查企业2.5万家(次);下达处罚决定书1112件,罚款金额9943.7万元。
这是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晒出的一组数据,一项项成绩,振奋士气,鼓舞人心。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之年。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在污染防治攻坚的征程上,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精治理+细服务”相结合,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绘制了独具匠心的“双面绣”,在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的同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精细治理,全力改善生态环境
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面实现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双下降,优良天数比例、群众满意度两上升的总体目标。据统计,今年预计实施治气重点工程2712项,目前已完成2549项,占93.9%。实施工业炉窑整治612台,锅炉综合整治249项,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829项、VOCs深度治理645项;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2929辆。
水,为苏州市添了几分灵动与活力。为打赢碧水保卫战,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苏州市细化措施、精确施策,持续推动重点企业及工业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提标改造,强化长江保护修复,狠抓大运河及通江支流整治,落实太湖安全度夏防控机制,全力开展“一断面一方案”攻坚行动,建立断面水质“日分析、旬统计、月通报”预警处置机制,推动国省考断面、入江支流断面达到Ⅲ类水比例稳固提升,年内实施“水十条”81个重点项目,总投资58.1亿元。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苏州市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完成土壤污染信息采集及空间信息整合,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重金属减排任务,如期完成5069个企业地块调查和300余个地块场调评审,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类项目共8项,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在固废污染防治方面,扎实推进危废专项整治及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全过程管控。全市危废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连续3年位居全省前列,被抽查企业连续4年考核达标率100%。数据显示,苏州市新增危废焚烧、工业污泥处置能力2.78万吨/年、5万吨/年,在建两个焚烧处置项目,年底将达到33.7万吨/年以上,可全面统筹解决全市危废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
转变生态环境监管方式,实施精准治理,是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解决问题先要找准问题,政策措施要针对问题来设计制定。苏州市坚持以坚持以精准治理为总基调,强势推进目标任务。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落实中央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以“科学、系统、精准、协同、依法”为根本立足点,控源头、压总量、抓提升、共联防,向“最难处”攻坚,朝“最好处”努力,通过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整治,深入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措施推进空气
铁腕治污,全力攻坚环境问题
现场教学的模式,在实战中练兵,先后4次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挥发性有机物、辐射安全、固废管理等方面开展现场教学,通过现场问题摸排、专家讲解,解决困扰执法的疑难杂症,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现场执法能力。执法队伍动真碰硬、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持续推进两法衔接,截至10月底,全市共查处大案要案39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办理39件,对7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环境信访工作能够最直接、最透彻地反映该地区环境问题的基本情况,及时了解环境信访现状,分析原因,有助于及时有效地制止环境污染行为。苏州市通过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挥发性有机物、扬尘、噪声等重点行业,分类制定整治方案,推进问题根治,出台《苏州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实施细则》,完善奖励机制,激励全民参与热情。环境信访量较去年同期下降50%以上,12369环保热线共受理各类投诉4797件,同比下降 40 %。
为不断加强应急能力,苏州市专门制定了《苏州市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项目审批、危废监管、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合会商和联合执法等五项联动机制。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的目的就是祛病除疴,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像外科医生做手术一样,对病灶“切一刀”,但绝不能“一刀切”,一招一式贵在精准。
苏州市坚持以铁腕治污为主要措施,全力攻坚环境问题。以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为抓手,深入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共排查隐患问题1.45万个,其中环境隐患1.13万个,已完成整改1.09万个,整改完成率97.1%;安全隐患3255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完成2959个入河排污口现场监测溯源。
为持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苏州市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实战练兵,巩固运用“543”工作法、现场执法“八步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专项整治、VOCs专项执法、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及“百日攻坚”等各类执法行动,形成高压态势。
改革创新,全力保障绿色发展
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不仅要严治理,也要细服务。坚持监管和服务两手抓。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改革、加强污染治理服务,出台企业环境管理服务“苏环十条”,努力实现企业环评审批时间和污染治理成本双下降,总量供给和环境管理水平两提升,不断营造项目省心、经营安心、服务舒心的营商氛围。
一直以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让营商环境与生态环境齐头并进。在优化审批服务上,实施局领导挂钩联系、全程跟踪重点项目;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暂行办法;推行告知承诺制度,最大化缩短环评审批时间,审批(审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共7000余个,备案1.6万余个,其中告知承诺制3000余个,审批时间缩短至1天以内。推进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完成备案的开发区3个,正在编制的10个,企业通过区域评估数据共享累计节省费用100余万元。在转变监管模式上,开发“环保自查自纠”管理平台,实行“一证三图+N码”,指导企业开展环境管理自查自纠,1290家企业先行先试,收效良好。推进打赢污防攻坚战数字系统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全程监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关键参数,开展非现场执法8000余次。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指导意见,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2件,涉及金额329.9万元,从轻行政处罚案件3件,涉及金额15.4万元。
在推进多元治理上,用好“两微一端”平台,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开发“环保管家服务系统”,为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机构搭建桥梁。制定《全面推进危废收集贮存建设方案》,建成3个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项目,帮助企业解决小量危废处置难、成本高等问题。创新出台重点VOCs排放企业自主减排指导意见,指导帮扶229家VOCs排放企业开展夏季自主减排,首轮第一批81家企业通过公示认定,可免予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治理环境污染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信息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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