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以常政办发〔2020〕90号文件印发了《常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标志着该预案完成了第三轮修订。
该预案于2008年9月4日由市府办首次印发,2012和2016年分别完成修订。为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提高预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水平,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2019年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常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先后完成修订稿初稿编制、市生态环境系统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工作,发函征求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完成修改完善,在多次修改完善后,今年8月,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预案修订稿》)实施评审,专家评审予以通过,在按专家意见修改文本后,将《预案修订稿》报市政府印发。
我市自2007年以来从未发生过辐射事故,但是,随着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不断增加(目前已达422家),保障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努力丝毫不容松懈,全市已连续2年组织了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练,近日组织开展了我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后首次桌面推演。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持续开展相关能力建设,并适时开展应急推演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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