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环环评〔2020〕48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环评管理工作水平,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环评文件质量复查复核工作,10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召集全市部分环评审批部门、环评编制单位及环评评估部门代表,召开全市环评管理提升会商会。
会商会由三个议程组成,分别为传达精神、交流探讨、明确要求。市局环评处首先传达和解读了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并就我市当前的环评文件质量复查复核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参会的审批部门、环评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代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就如何提升审批质量、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评估质量进行了探讨,通过充分交流,各单位一是可以借鉴经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二是可以对尚未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防患未然。同时,通过交流也有助于形成业务进一步发展的共识,为今后相关业务的开展指明方向。
周忠华副局长听取参会人员的交流后指出,《意见》对环评质量的管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也扩大到一个新的维度,从以往单纯的环评编制单位的管理扩展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评估单位、审批部门的全流程责任落实,在这种新的管理形势下,一是要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意见》要求,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做到环评工作全流程全链条没有漏洞;二是强化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做好环评质量的监管工作,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综合考虑环评单位、行业类型及重点区域的环评文件的抽查比例,做到管理范围全覆盖,管理对象有侧重,环评流程全涉及。同时充分运用好信用计分的惩戒手段,倒逼环评编制单位提升业务水平,促使其高质量地服务于常州地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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