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大运河常州段流经钟楼区主城区,是世界文化遗产,是重要生态廊道,发挥着重要的区域生态功能。近年来,不法分子向大运河偷排污水情况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大运河的水生态,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然而,污水偷排存在“不定时”“不定点”“不定量”的特点,水体流动性、扩散性强,从“发现情况”到“固定证据”需要争分夺秒,取样检测的时机稍纵即逝。在调查处理这类问题时,若反映不迅速、处置不高效,不仅会错过证据收集的最佳时机,甚至会难以查找责任主体,从而使相关单位(人员)逃避法律责任。
针对这一难题,钟楼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与钟楼生态环境局加强工作协同和制度创新,共同推动建立大运河水污染快速反应联动机制,破解了采样检测难、证据固定难等复杂问题,有力的保障了大运河生态环境安全。
近期,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企业正在向大运河偷排污水。第五检察部迅速启动相关应急机制,通知钟楼生态环境部门和环境检测部门30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共同开展调查。现场调查过程中,三家单位高效协作,及时固定证据,锁定违法主体,成功查处了偷排污水违法行为。
在该案查处过程中,大运河突发水污染事件“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该机制秉持快速、准确、高效原则,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即“发动群众+快速反应”。一是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作为获取线索的重要来源。检察机关依托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网格化+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公益诉讼线索有奖举报办法等工作机制,广泛走访群众、开展宣传,鼓励群众参与大运河水污染举报。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信访举报等途径重点关注大运河水污染举报线索。二是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检测单位为主体,明确两名以上人员作为联络员,保障及时、准确接收线索信息,同时指派一名人员作为直接对接人,在案情发生时负责对外联络、信息沟通、现场协调等工作。要求自接到举报时起,30分钟内相关单位人员应到达案发现场,并立即开展采样、检测等取证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通过该案的查处,检验了快速反应联动机制的有效性,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协同合作,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提供了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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