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固废危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交叉互查行动,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交叉互查行动的通知》,从9月14日至19日,各直属生态环境局选派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参加交叉检查,对全市重点产废单位及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促进和提升执法业务能力的目的。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贮存设施建设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危废规范贮存情况、自有设施管理情况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等12项内容。
此次共检查企业168家(产废单位119家,经营单位49家),并依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评定。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直属生态环境局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危废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现场管理,切实提升辖区危废管理水平;责令存在环境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依法严肃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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