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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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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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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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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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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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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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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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飞龙110kV变电站#1主变增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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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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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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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110kV变电站,户内型,变电站现有主变两台,容量为(31.5+50)MVA(#1、#2),本期将#1主变容量由31.5MVA增容至50M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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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变电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变电站的事故油坑应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降低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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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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