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常州池上110kV输变电工程
|
新北区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
|
(1)建设池上110kV变电站,户内型,本期建设主变2台(#1、#2),容量为 2×50MVA。
(2)建设西庄-池上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3.52km,其中新建110kV同塔双回(一回备用)架空线路长约3.4km,新建 110kV电缆线路长约0.12km。
(3)建设西庄-空港线路T接入池上变 110kV 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 0.49km,电缆敷设。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二)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变电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变电站的排油槽和事故油池应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建设单位必须做好线路经过二级管控区的施工管理,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禁止施工产生的废物排入管控区内。
(五)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
(六)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