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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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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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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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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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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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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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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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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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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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宝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N-甲基苯胺(石油添加剂)项目(年产10万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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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魏化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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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宝隆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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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居环境检测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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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魏化路1号,主要从事石油添加剂的生产。公司委托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常州市宝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N-甲基苯胺(石油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2年12月获得了常州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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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风机、冷却塔、空压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装置、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二)固体废物:项目设有一座108.7m2的危险废物仓库,已按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并悬挂了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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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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