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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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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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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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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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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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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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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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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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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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35%三环唑悬浮剂等23个产品整体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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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登冠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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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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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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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登冠集镇,主要从事农药原药的合成及农药剂型的加工复配。公司委托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编制完成了《江苏丰登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35%三环唑悬浮剂等23个产品整体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3月获得了常州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常环审[201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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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压缩机、风机,通过合理布局、消音、减振、隔声、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二)固体废物:项目将1#烘房改造为一座194m2的危险废物仓库,按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并悬挂了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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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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