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及《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8]34号)的要求,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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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常州市环保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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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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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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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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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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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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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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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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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PVC稳定剂搬迁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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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南渡镇南渡新材料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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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盟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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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居环境检测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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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溧阳市南渡镇兴盛路66号,主要从事各种PVC稳定剂产品的生产。公司申报的年产10万吨PVC稳定剂搬迁项目于2013年5月获得了江苏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苏环审[2013]97号)。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一期已建成年产5.9万吨PVC稳定剂部分,为项目的部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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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空压机、风机、水泵、冷却塔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绿化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
(二)固体废物:厂区设有两间共60m2危险废物仓库对本项目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危废仓库地面均采取了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有渗漏液收集沟;车间布袋除尘设施产生的各类除尘灰和除尘污泥均通过生产设施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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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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