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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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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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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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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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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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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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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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声光学110kV变电站及接入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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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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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声光学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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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110kV瑞声光学变电站,户内型,本期建设主变1台,容量为1×40MVA(#1);(2)新建110kV架空线路长约6.44km,其中110kV四回线路长约0.91km,110kV双回线路长约2.94km,110kV单回线路长约2.2km;新建110kV电缆线路折单长约2.5km。(3) 拆除110kV架空线路折单长约5.25km,拆除26基杆塔;拆除110kV电缆线路折单长约0.38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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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二)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变电站内生活污水接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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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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